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yb体育计算机网络管理,保证计算机网络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数据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完整性及保密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yb体育及各部门计算机网络管理全过程。
第三条 信息中心是计算机网络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的规划、建设、指导及运维等工作。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主干广域网线路及重要核心节点必须实施热备份,在设备或线路故障时可做到无缝切换。
第五条 主备的广域网线路须由不同电信运营商提供。
第六条 采用拨号线路需建立用户口令认证机制。
第七条 使用互联网接入yb体育网络的,须采用带认证、加密功能的虚拟专用网方式。
第八条 办公局域网采用地址捆绑控制,同时锁定交换机端口。
第九条 主干网络设备必须具备认证、授权和记录操作的功能。
第十条 局域网中的计算机严禁擅自移位或更换,如需变更计算机所连接端口,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在yb体育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的接入口、内部局域网的接入口、重要业务系统的外联接入口,必须视信息资源的保护等级,实施相应安全级别的隔离防火墙、认证、审计等安全技术措施,防范信息资源被非法访问、篡改和破坏。
第十二条 校园网设置统一外部网络出口,任何员工不得在未经信息中心安全管理认可的情况下,擅自从校园网内部网络的计算机直接访问外部网络。
第十三条 严禁私自在连接至局域网的计算机上开设各类服务或设置成服务器影响局域网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 严禁利用局域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 应按业务重要性、时延敏感度、业务实时性要求等,指定传输线路带宽分配优先级别,保证在网络发生拥堵的时候优先保护重要数据的传输。
第十六条 接入内部网IP地址,由信息中心统一分配,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改动。
第十七条 网络变更管理:
1.提出变更内容;
2.创建、维护联系清单;
3.对变更需求进行风险和后果分析;
4.变更的可行性测试;
5.制定变更进度并执行;
6.举行变更控制会议;
7.报告变更状态;
8.生成变更的日程表;
9.生成变更记录。
第十八条 网络故障管理:
1.故障发现;
2.故障分析解决;
3.故障跟踪;
4.故障排除;
5.故障报告提交;
6.故障记录。
第三章 网络的使用
第十九条 操作人员使用学校网络,由信息中心在职责范围内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操作人员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一条 通过学校网络登录
互联网的,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和破坏法律 、法规实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以及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损害国家机关声誉或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
4.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
5.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信息。
6.侵犯他人名誉的言论信息。
第二十二条 所有使用学校网络者,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操作使用人员私自设置、改动入网计算机的IP地址;私自联系电信部门安装宽带网络。
2.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学校信息网络系统对信息网络功能以及对信息网络中存储的、处理的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禁止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程序等破坏性程序。
4.禁止其他危害学校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合理利用、保护学校网络资源,不得有下列行为:
1. 以虚假身份使用学校网络资源。随意将学校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电子信箱让给他人使用。
2.在网上或拷贝到计算机上进行影视观看、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违规使用或下载学校数据资源。
4.不服从有关部门管理。
5.私自拆卸机器配件。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 尚未触犯国家法律者,学校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批评教育或有关处分;触犯法律者,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并计入年终考核,取消部门及个人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五条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校或他人损失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yb体育校园网。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日起施行。